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五)的课。 端午节: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共3天。 二、注意事项 1.假期期间,值班、值勤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2.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注意交通、人身和财务安全,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离济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假期班车发车时间 西校区:8:00;东校区:17:00。 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