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兼职教师:
根据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工作的通知(https://rsc.sdyu.edu.cn/info/1022/1791.htm),我校第二次岗位聘用工作进入签订聘用合同阶段。现将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1.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及2020年新入校人员(含高层次引进人才)均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2.参加第二次岗位聘用人员(不含人事代理)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 4 年,自 2020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3.新入校人员(含高层次引进人才)合同聘期起始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其入校时间,合同期限按起始时间至聘期结束的实际时间填写。
4.高层次引进人才签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聘用合同》(高层次人才类);公开招聘中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聘用人员合同书》(人事代理);临时用工人员签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聘用人员合同书》。
二、合同签订
学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聘用结果(附件3),组织全体教师(包括经学校批准在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兼职的管理人员)按所聘岗位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岗位及岗位类型约定聘期任务。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管理五级及以上岗位的受聘人填写合同中有关受聘人员信息并签字后,将四份合同全部交回学院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校长签字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受聘人员由各部门单位领导(委托代理人)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人事代理和临时用工人员合同签订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后,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合同书内容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三、工作安排
1.汇总签订合同人员名单 7月16日前
①学院高级岗位人员,按照学校及学院制定的相应岗位聘期任务选择岗位类型(如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参照附件4、附件5),填写附件1后通过校内邮箱或本人QQ发送给办公室姜旭老师;
②初级、中级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岗位情况由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第二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结果汇总附件1、附件2,于2020年7月16日前在学院QQ群内公示,相关教师应及时查看核对具体信息。
③高级岗位人员选岗情况及本部门其他人员聘用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7月17日上报人事处,信息一经报送不再更改。
2.领取、填写合同 8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本人认真填写合同中有关信息。在外读博等确实无法现场签字的人员,须书面授权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代签,授权书由主要负责人妥善留存。
3.合同归档 2020年9月下旬
学校完成统一签章后,学院领回教职工合同,每人2份,由本部门及受聘人员留存。
四、填写说明
1.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否则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
3.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落款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4.合同书中的学历和学位为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分别填写“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学士、硕士、博士”等内容。填写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内容一致。
5.聘用合同期限:聘期内退休人员在合同书中的本项内容的第二行的□内打✔,其他人员需要在第一行的□内打✔。
6.合同中受聘人员填写的获聘岗位信息须与实际聘用岗位情况完全一致。
获聘岗位名称及级别填写具体参照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工作的通知https://rsc.sdyu.edu.cn/info/1022/1791.htm”第四条第7款。
7.经学校批准在教师岗位兼职的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任务纳入学科所在学院(部)考核。
所有附件见学院QQ群共享文件
附件1:第二次岗位聘用教师岗位签订合同人员情况表
附件2:第二次岗位聘用管理岗位签订合同人员情况表
附件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第二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名单
附件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岗位聘期任务与考核的指导意见
附件5: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聘期任务与考核办法
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