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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管理办法
作者:教科办       编辑:姜旭       复审:       终审: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3-08-25      点击:[]

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项目,主要包括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办赛质量高、办赛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师生认可度高的专业竞赛项目。

二、申报要求

学院支持教研室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院内各类学科竞赛和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立足于将学科竞赛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第一课堂与第二课程的深度融合,考察竞赛项目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

三、相关政策

学院将加大对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影响较大的比赛以及其他国家级A类、省级A类比赛的培育和扶持。

1.教学工作量认定。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根据集中授课培训计划,由竞赛项目负责人提交工作量补贴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相关组织和指导工作可按照实际培训学时的50%计入教学工作量。

2.差旅费用说明。差旅费用按照学校财务处差旅费用相关规定实报实销。

3.建设经费。根据学校学科竞赛和大创认定级别,给予立项项目不同额度建设经费,具体如下:

类别

建设经费(元)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学院立项

500

推出学院

2000

推出学校

5000

国家级A类

学院立项

2000

国家级B类

学院立项

1000

省级A类

学院立项

800

省级B类

学院立项

800

大创项目

学院立项

500

备注:以上按项目最终最高级别,不重复给予建设经费。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经济管理学院**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五、验收

年底将组织对以上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立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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