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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作者:教科办       编辑:姜旭       复审:       终审: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3-08-25      点击:[]

第一条为了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加大学院教学监控力度,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学院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或推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教学督导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在本学院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条学院督导组主要职能

1.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

2.负责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3.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有关咨询、论证工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协助调查、核实、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参与讨论处理意见。

第四条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内容

1.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定专业各学期教学计划。

2.积极参加学院及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

3.课堂教学秩序检查。随堂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每门课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问题,以帮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加大学风建设力度。

4.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及试卷编制工作检查。

5.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的教与学的情况。

6.调阅各种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授课计划等。

第五条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学期开始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每两周写教学督导工作记录,并上交院检查与督导组备案;每月至少有1次集体活动,并做好记录。

2.教学督导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做好听课记录,期末装订成册,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的一部分;课后对讲课教师进行具体指导,反馈讲课情况。

3.及时反映师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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