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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5-08-20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鲁人社办发〔2011〕102号文件精神。目前我校往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已陆续办理完毕并已及时发放到个人手中,现将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证书需要换发新证,请以下人员上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并同时上交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换发新证。

吴蔷薇、颜焱、魏燕宁、张宁、王玉萍、田园、范红伟、周静、李鹏、李亚光、王智勇、陈恒、

牛建军、张婷婷、郭薇薇、辛德军、杜聪、曲伟、赵志红、高强、刘莹、王梅、丁萍、韩相伟、

赵健、苏萌、王雯、刘成维、薛晶、黄昆、周青梅、毕荣

二、2009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办理资格证书,请以下人员上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冯德河、陈海涛、林峰、李亮、王凡、张丽君、鲁鹏、李晓明、蒋涛涛、刘晨、乔海波、徐健、

王宗军、徐彩、牟晋京、王晓宁、田钰佳、杨云嵋、赵芳、盖英锋、曲科进、孙文瑶、徐磊田、

夏继周、韩云霞、周红燕、张金、郭素媛、张振、付太山、高岚、郑磊、朱峰、高杨、杨林、张蕾

三、2010年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办理资格证书,请以下人员上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高霞、刘兵强、张承刚、张永芬、王斐、王杨、尚爽、陈凤芹、秦霄、薛卿、徐珊、姚佩、刘敏、田晓、马骋、石杰、薛玉利、尹航、袁宇杰、庄庆涛

请各单位收交相应材料于2012年6月21日前集中送人事处403房间,过期未办理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联系人:王智勇,联系电话:7109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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