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人才有价”奖学金是人才有价(山东)有限公司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本服务方向)专业学生设立的,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善于钻研、积极实践的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一、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积极实践、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人才有价”奖学金的评选旨在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彰显校企办学特色,激发和调动我院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本服务)专业学生学习、科研、实践的积极性,激励青年学生自觉提升专业素质、决策能力与实践水平,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培养塑造具有青年政治特色和实践才能的学生典型,同时鼓励获奖学生更加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和企业,回报国家和社会。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人才有价”奖学金设有优秀学习奖、学习进步奖、科研创新奖和实践成果奖四项专项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习奖每个年级设置十个名额(存在名次相同情况,可适当增加名额)。年级成绩1、2、3名为一等奖,奖励1600元/人/年;4、5、6名为二等奖,奖励1000元/人/年;7、8、9、10名为三等奖,奖励600元/人/年。其他三类专项奖学金不指定名额,名额分配根据当年学生申请情况确定,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年。
三、评定范围
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本服务方向)专业学生。
四、评定时间
每学年10—11月。
五、评定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符合第1至6条的规定,具备第7条至第10条中的任意一条即可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评选学年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均在B级及以上;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评选学年内考试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4.法治观念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评选期间未在处分期内;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
6.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7.优秀学习奖: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综合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十名。
8.学习进步奖:学习成绩排名同比进步10名以上。(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高考成绩排名对比)
9.科研创新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科研成果获奖或通过鉴定的,或取得发明专利的;作为核心或主要成员参与其他专业类别的创新项目或活动的。
10.实践成果奖:积极参加学校或企业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取得相应成果或成绩突出者。
六、评定程序
1.评选实行申报制,对照评选条件,学生个人填写《“人才有价”奖学金申请表》(附个人事迹材料等)。
2.专业评议。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企业教师等进行综合审核及评议,充分考虑企业方意见,与企业共同确定初选名单,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审批。
七、颁奖与表彰
学院组织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八、说明
1.专业转入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均可作为奖学金申请依据。
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起执行,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