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院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的规划设计改革与实施,在学校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学院制定课程负责人考核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原则
1.实施范围:已开设的本科必修课程;已连续为两届学生开出的本科专业选修课程;已连续开出两个轮次且目前正在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按课程设置教研室的,不适用本办法。
2.实施原则:原则上一门课程要设1名负责人。同一名称不同课时要求的课程原则上只设一名负责人。鼓励将内容密切相关的课程组成课程组,设课程组负责人1名。
二、任职条件
1.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主讲该课程且教学效果好。
3.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声望。
4.原则上一名教师担任负责人的必修课程不超过两门。
三、任职职责
在学院、教研室领导下,其承担的职责为:
1.及时掌握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与教改动态,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2.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文件。
3.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辅导答疑、命题组卷、试题审查、课程质量分析等),组织整理本课程的教学资料,负责对本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开展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申报相关教学研究项目,推荐任课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5.负责组织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6.负责本课程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工作。
7.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聘任
1.学院组织聘任小组,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负责人一览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负责人任期为3年,聘期届满后可以连任。聘期未满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的,由学院研究决定后进行变更,报教务处备案。聘期为前任的剩余任期。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课程负责人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写教材、外出学习交流,在教学名师和中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考核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考核。
组长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科办主任组成。
2.在开课学期工作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考核总评分由自主评议、学院评议两部分加权得出,总评分=自主评议×70%+学院评议×30%。详见《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
3.考核合格的课程负责人按学校标准每年发放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负责人一览表》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负责人一览表
专业名称: 教学单位(章)
课程(组)名称 |
具体课程名称 |
负责人 姓名 |
负责人 职称 |
任课教师名单 (不含负责人) |
备注 |
课程1 |
课程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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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单门课程设负责人的,将课程名称直接填写在“课程1”栏内。原则上要达到“一课两师”的要求。
2.课程的开课单位为其他学院的,在“备注栏”注明开课单位名称。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如跨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也可在“备注栏”中加以简要说明。
3.在填写本表时,不填写“专业名称”。
4.在报备公共选修课课程负责人时,需单独制表报备。在使用本表时,不填写“专业名称”,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公共选修课”。
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负责人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分值 |
分值 |
评分 |
自主 评议 (70%) |
教学资源应用 |
按照学校要求建立网络平台课或在线开放课。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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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量 |
达到学校要求的核定工作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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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考核方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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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
每学期提交一份详细的课程改革计划与总结。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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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指导 |
每年指导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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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 |
全年听课6节以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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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评议 (30%) |
基础工作 |
课程负责人日常工作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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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示范 |
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思想动态等进行交流 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培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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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对课程负责人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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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由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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